4月6日,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在G93高新收费站出口开展2024年清明期间“网约车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AXXXX9的轿车存在异常。车上两名乘客称是通过网络平台预定的网约车,但经执法人员通过“勤务通”核查,该车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营运资质,驾驶员邓某也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随即指挥车辆停驶至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据乘客陈述,他们是通过“花小猪”APP下单预约的这辆车,原计划从双福交通大学前往两江小渡游玩,本以为是正规网约车,完全没想到该车会没有取得网约车资质。
驾驶员邓某则讲述了自己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始末:前段时间,他在一个停车场给车辆充电时,遇一名推销人员向其推荐通过平台注册网约车,只需扫描一个二维码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成功申请成为网约车司机。邓某按照推销人员的指示操作后,顺利在平台上 “申请成功”,便认为自己从事网约车经营已经“合法化”了,此后就开始接单跑网约车。他并未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查取证,一大队认定邓某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邓某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并且需通过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获取订单。同时,也呼吁广大乘客在选择乘坐网约车时,要提高警惕,选择合法合规的网约车平台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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