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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货运企业普法宣传,落实超限运输监管责任

近期,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针对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发展新要求,牢牢把握柔性执法的“尺度、温度、力度”等三个维度,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大力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走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交通执法四大队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开展交通法律法规、违法超限运输警示教育。执法人员以货物配装站、源头企业等为阵地,以较大交通运输超限事故、典型案例为重点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在货运量大、车辆进出场站流量多、容易发生超载超限的重点货运单位及车辆运输企业,执法人员摸清货运从业人员的底数,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宣传。结合“百吨王”入刑,点对点进行治超政策宣传,引导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标准装运货物,督促货源企业按照标准装载货物,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行驶上路。

​通过常态化教育,发放提示函,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及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他们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执法部门也实时对照《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等要求,对适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的情形,对源头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说理式执法方式,进一步拓展柔性执法领域,使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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